11月3日下午,“新媒体与社会”分论坛迎来了一场特别的报告,罗文辉教授笑称自己“跑了题”。罗教授的报告与“新媒体”无关,他将视角投向了“色情场所”这一社会热点话题,运用了严密的定量研究方法,分析了传播学重要概念“乐观偏见”和“第三者效应”在“公民如何看待色情场所”这一问题中的体现。
一位与会者表示:“罗教授报告中运用的实证研究的方法令人很受启发。”茶歇时,北大新闻网记者有幸对罗教授进行了采访。
北大新闻网:您的论文的一大特色是采用了定量研究的方法,在大陆,用定量研究方法讨论传播学问题的学者和案例不多,您是如何看待这种情况的呢?
罗文辉:对,我的研究大多都是以实证研究为主。这就涉及到教育背景的问题。台湾的传播学者中大约有80%是出国留学归来的博士,他们带有很浓的美派风格,形成了定量研究的学科基础。但是在大陆,这样的海归比较少,实证研究不容易生根。当然,随着近年来人才的回归,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定量研究专家,越来越多的内地学者开始从这个角度研究问题。
北大新闻网:您在论文中认为“色情”已经成为台湾社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然而我们看到,有些台湾的媒体会将这一话题做成娱乐大众的文章,比如今年9月,台湾出现了许多关于“废娼十年”的节目和报道,其节目制作和报道的角度不乏炒作意味,您对传媒的这些做法有何看法?
罗文辉:关于“废娼十年”的节目和报道的确很多,而且都是经过策划的专题。尽管其中的商业意味很浓,也可能产生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但是我们必须辨证地看待这个问题。色情问题在台湾可以说防不胜防,一味地打压是不行的。这些节目通过有趣的方式使我们关注从事色情交易的人,他们很可能是社会底层人员,只能通过出卖身体来维持生存。这种状况让我们看到单纯依靠压制是无效的,必须将其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加以疏导。
北大新闻网:我们注意到近年来,台湾媒体兴起了“公民新闻”这种民众参与式的报道方式,您对此有何看法?
罗文辉:新闻界对于社会的影响力正在日益加强,传统的报道方式已经不足以满足公民参与社会互动的需要。而现在,公民新闻这种形式改变了新闻报道的方式,它是参与式、互动式的,这无疑是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环境的新发展。然而我认为,新闻报道的应该是事实,但是公民报道的真实性却很难确认,这是它的一个弊端。公民新闻究竟何去何从,我们不得而知。也许,新闻的定义正在改变。
北大新闻网:您曾经做过关于“两岸三地记者”的研究,您认为两岸三地记者的最大差别在哪些方面?
罗文辉:最大的差别在于教育背景。香港的新闻从业人员在本地接受专业教育的不多,有许多记者都是在台湾接受这方面的教育。而台湾在新闻专业领域的教育建设比较完善。其次的差别在于两岸三地的记者对于媒介功能认识不同。台湾的媒体热衷于揭发政治丑闻,而大陆则注重宣传。这是哲学意义上的差别,也有着较深的历史渊源。
北大新闻网:您刚才提到台湾新闻专业教育比较完善,但是我们知道台湾媒体的公信力很低,这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罗文辉:我始终认为,传媒业状况反映社会发展水平。台湾媒体长期报道一些社会的负面新闻,比如政治贪污、色情交易等等。这样的报道有利于揭发社会阴暗面,讨论社会问题。这可能跟很多地方的媒体不一样。
台湾有着非常复杂的媒体生态环境,竞争状况非常激烈,也的确需要改进。
北大新闻网:台湾45岁以上的记者数量很少,这是为什么呢?
罗文辉:对。因为在台湾,大部分媒体是企业化管理,记者的升迁渠道有限,收入上升空间也有限。很多台湾记者在40几岁会选择转业,有的去经商,也有的去医院工作等等。这主要是由媒介政策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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