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医专业将于2005年取消,此前已报名的考生要在3年内通过所有考试科目和实习、答辩才能拿到毕业证,否则再无机会。昨天,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本市已对自考中医等专业的“善后”作出安排。
今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自学考试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据市自考办介绍,本市自考中医专业的考生并不多,受影响最大的是学历文凭校的学生。
为此,本市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举办的中医、中药、护理等专业作出相应安排:自2002年10月31日起,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举办的中医专业(专、本科)不再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对在2002年10月31日前,已在本市自学考试和文凭考试中医专业(专、本科)进行注册并取得准考证的考生,给予3年的过渡期,即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过渡期结束后,不再安排该专业的考试,也不再办理毕业手续。
据自考办介绍,按照中医专业对毕业实习的要求,2005年10月自学考试中医专业不再安排考试,只安排实习。文凭考试中医专业2005年1月和7月也不再安排考试,只安排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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