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11月16日专电(记者吴献柴海亮)本社报道的呼和浩特市中学生凯钦因老师责怪自杀身亡的不幸事件,在许多地方引起强烈反响。最近,深圳市众多中小学生的家长还围绕“凯钦悲剧”该不该告诉孩子的话题,在《深圳商报》上展开了热烈讨论。
讨论的原由很有意思:11月6日,读者彭女士在《深圳商报》国内新闻版看到呼市14岁中学生凯钦自杀的消息后,就把凯钦的悲剧故事告诉了自己正读初二的儿子,并请儿子发表看法。儿子认为这位中学生太傻。
当天晚上,彭女士把这件事告诉了丈夫,不料丈夫刘先生却十分生气,他认为妻子不该把此事告诉孩子,理由是孩子小,心理生理都不成熟,极易模仿别人,担心孩子万一碰到这样的一些委屈事,一时想不开而模仿别人采取极端的举动,因此他觉得小孩子知道得越少越好。
而彭女士却觉得自己告诉孩子没有错,夫妻俩就谁也不让谁地争论了好长时间。后来彭女士静下来一想,觉得自己没错,但丈夫的话也不无道理,到底该不该把“凯钦悲剧”告诉孩子,这使彭女士不禁大感困惑。于是她拨通报社的热线电话求解,她说这样做是为了让更多人来关注,对目前孩子的教育问题进行讨论,以便让凯钦的悲剧不再重演。
《深圳商报》把彭女士的困惑报道后,在家长中反响强烈。报社的热线电话几天来响个不停,很多家长还来函积极参与讨论。有的家长认为应该告诉孩子,有的家长则认为告诉年幼的孩子似乎不妥,大家见仁见智。在讨论中,一些教育专家认为最好还是告诉孩子,但要注意方式。
多年从事儿童教育工作的深圳景秀中学校长何俊女士认为,告不告诉孩子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家长平时和孩子的沟通较多,孩子的承受力较强,孩子与社会的接触面也较广,而且孩子比较活泼,就可以告诉孩子。孩子如果较内向、敏感,最好先不要告诉孩子,但是,此类的事情孩子最终是要了解的,对这些孩子家长应该有意识地和他们交流,培养他们的判断力以及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这对孩子走入社会有很大的帮助。
同时何校长还指出,告诉孩子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最好不要用吓唬的方式,而是应该采用分析的方式,先给孩子一些与之有关的知识,给孩子一些心理上的铺垫,然后再一点一点告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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