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敏)从今年开始,正在实施“普九”攻坚的云南省将着力健全完善“两基”巩固提高复查年审制度,全面开展对已经通过“普九”验收的88个县的复查工作,力求真真正正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实实在在完成“十五”规划任务。
云南省要求,1999年以前通过“两基”验收的47个县(市区),必须积极排除中小学危房,逐年降低危房率;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中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学校布局基本合理,初中人口入学高峰得到妥善解决;办学条件中基建部分全面达到或超过验收要求;2/3的小学和全部中学开设信息技术课,实现“校校通”;管理规范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幼儿和高中教育入学率明显提高;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以下,以全面育人为目标,以课程改革为核心,深入实施素质教育。1999年以后通过“两基”验收的41个县(市区),同样必须积极排除危房,逐年降低危房率;普及程度相关指标停止波动并逐年改善,稳步提高;学校布局结构趋于合理;教师队伍全面达到验收要求,教师学历层次逐年提高;办学条件中基建部分达到验收要求,同时加强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努力通过“普实”验收;1/3的小学和2/3的中学开设信息技术课;管理规范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差距缩小,三级学校比例降至10%;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3%以下;幼儿和高中教育入学率逐步提高;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云南省作出决定,分批分期对已经通过“两基”验收的县进行复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奖励,对达不到验收满分的县(市区)实行“黄牌”警告,给予一年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不能保持稳定者,报请省人民政府撤销“两基”合格县称号,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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