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宣布:从今年起,获得福建省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在高考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获得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在高考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
据了解,这些照顾政策都必须由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确认并出具证明后才有效。因此,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请各设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把历年来受过市级表彰的人员花名册及表彰决定,于3月20日前送一份给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存档。今后,各设区市每年表彰的人员花名册及表彰决定,都将送一份给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存档,凡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存档中没有名单的一律不予出具证明。
申请加分证明程序如下:获得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考生,直接由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具证明;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子女,应持本人户口簿和其家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荣誉证书,由设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确认、出具证明后,一起送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并出具证明。
获得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考生,由设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出具证明后,报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并出具证明;获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子女,应持本人户口簿,由设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确认、出具证明后送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并出具证明。
在审核、确认身份的过程中,均须携带受省(市)表彰的荣誉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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