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社会成员均须接受的基本教育。它作为典型的公共产品,必须由国家承担,政府提供。随着近年来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已具备一定的条件和基础,特别是在未来不久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4%及以上时,国家更应该而且也完全有可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
之所以应从农村开始首先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制,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一、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在校生占全国在校生的绝大多数。农村在校生的受教育条件已有很大改观,但他们仍是我们这个人口大国、教育大国亟须特别关注和关心的最大的学生群体。农村教育是中国教育现代化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农村教育问题解决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成败。
二、欠发达地区经济实力薄弱,国家级贫困县财政支出更是捉襟见肘,难以满足日益发展的教育需求,加上“普九”欠债过多,非国家予以重点倾斜和照顾,实难以继续维持下去。长期以来,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总投入中义务教育阶段所占比例过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占总投入的比例始终低于60%,而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占总投入比重近年来还不足30%。而且,在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中,政府财政拨款所占比例也不高。尽管近年来,由于中央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有所增加,但最高也只达到64.9%,还有相当部分的经费是通过农村教育费附加、教育集资、学杂费等非政府渠道来筹集的。
三、在农村开始首先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具有一定可能性。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合计约1.93亿人,按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70%算,农村在校生约1.3亿人。按小学生约为初中生人数两倍算,农村小学生约为0.85亿人,初中生约为0.45亿人。按人均GDP与生均财政经费比例的国际平均数算,小学生每年每生需500元,初中生每年每生需1000元,两者合计约675亿元。如从国家级贫困县开始实行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贫困县592个,农村人口1.98亿,约3000万学生,其中2000万小学生,生均500元,约需100亿元;1000万初中生,生均约1000元,也需约100亿,两者合计约200亿元(全国政协义务教育课题调研结果约需105亿元)。因此,无论是200亿元,还是105亿元,国家目前都是有能力首先从农村(特别是最贫困最急需的国家级贫困县)开始实行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的。
我建议:1.分清责任,规范制度。应尽快建立规范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修改《义务教育法》,或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明确中央、省、地(市)、县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承担责任和比例,使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有稳定来源。同时,在“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前提下,应强调“由中央和地方政府负责,分类承担,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使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更明确。所谓“分类承担”,即是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对现有的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应由中央政府拿钱全部承担;对欠发达的地区(包括省级贫困县)则主要由省里拿钱承担(中央也应适当予以补助);对发达的地区,可由市县自己承担,因为当地政府有这个能力。
2.分步实施,逐步推展。在具体操作上,此项工作可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分步实施,先从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着手,再逐步向内陆延伸;从中西部地区启动,再向东部地区扩展;从农村小学阶段起,再扩大到初中阶段。这样,中央和地方政府还是可以承担的。此项工作最好从今年开始选点试验,有条件的先做,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做,争取三五年内取得明显成效。一句话,就是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承担,分步实施,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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