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6月3日下午召开全省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正常运转电视电话会议。湖北省常务副省长周坚卫提出,在农村税费改革中,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教师工资发放、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危房改造保障机制,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实现农村义务教育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基本目标,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自2001年以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省102个县(市、区)中,有97个县(市、区)将教师工资管理上收到县。各级政府把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正常需要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任务,增加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2002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对义务教育投入54.5亿元,比2001年增加了12.7亿元,增长30%。
周坚卫在会上提出,各级政府要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和教育管理体制调整的新情况,强化政策的落实力度,进一步明确县、乡、村在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把当前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件一件解决好。要建立健全教师工资发放的有效机制,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应高于固定性转移支付的60%,并全额用于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发放、危房改造和公用经费。实行教师工资县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规定财政对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拨款下限;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投入机制,各县(市、区)要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建立化解“普九”债务工作机制,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