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前召开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切实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解决教师工资发放、公用经费短缺、危房改造和控制学生辍学等方面的问题。
县级财政预算要把教师工资刚性支出留足,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要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不留缺口。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并保证优先发放。凡是拖欠教职工工资的县,不安排有关专项资金,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上新的建设项目。
建立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从根本上制止学校乱收费。各级政府要确保中小学收取的杂费全部用于中小学公用经费,严禁截留、挪用、平调农村中小学杂费收入,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福利或用于基建开支;严禁挪用农村中小学杂费平衡财政预算。
各市、县政府要将维护、改造和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把所需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各级政府要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弥补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取消后所形成的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资金缺口,并加大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四项教育费的征收力度,适当增加用于危房改造的比例。
资助贫困学生,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保障农村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免费完成义务教育。各地必须建立学生辍学监控机制,对辍学严重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普九”达标称号,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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