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终身学习、继续教育是每一个教师的义务和权力。为推进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教育工作,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首创“教师教育券”,并于本学期试行。教育券分蓝色和绿色两种,分别为1课时和3课时,每课时面值折人民币5元。2月25日,上城区教育局向区内近1000名教师发放了教师教育券,折合人民币约9万元。
上城区教育局把师资培训引入市场化运作,将培训费用改成按教师人头发放的教育券,由教师自主选择。除上城区教师进修学校认可的区社教学院、区少年宫等培训机构外,只要是教育厅认可的合格教师培训机构,如浙江教育学院、杭州师范学院,教师都可参加。具体办法是:教师参加区内培训,根据培训规格确定收费标准,每课时收费高于5元者,除按课时收取教师教育券外,另收取现金。教师参加区外培训,需先支付现金。学期结束时,确认学分的同时,教师凭教师教育券兑换现金。区内其它培训机构凭教师教育券直接向区教师进修学校兑换现金。区教师进修学校凭教师教育券按面值向区教育局统一结算经费。
此次领到教育券的老师是参加上城区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培训的教师和参加上城区新世纪教师成长工程首期初中教师培训班的教师。上城区教师无正当理由未达到每学期规定的进修学分,不得参加任何评优、评职,学校还可以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
上城区教育局每年拨出约100万资金用于教师培训,以往的方式是直接拨给上城区教师进修学校,这次拿出9万元试行教育券是希望改变政府补贴方式,从直接拨款给生产领域--进修学校转向扶持消费领域--拨款给教师。一方面能满足教师终身学习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另一方面能促进教师进修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教师教育券的实行有望促进师资培训机构的竞争,打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 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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