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人事制度将进行改革!昨日,记者从全省中小学编制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广东省将全面推行中小学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改革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清退不合格教师,逐步辞退代课教师,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教职工编制不得被占用
新出台的《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规定,中小学要根据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设置管理机构,合理配备领导职数。如普通中学、完全小学的规模在24个班以上的,配备学校领导3~4人;23个班以下的配备学校领导2~3人。
据了解,广东将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原则上每三年核定一次。中小学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要按照职位分类、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合理配备教职工,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聘任专任教师。还要清理各种形式占用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今后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中小学校长将实行职级制
昨日的会议上,与会代表还认真讨论了会议提交的《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为“意见稿”)。其中内容包括,广东将推行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逐步取消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据了解,早在2001年,广州市海珠区已开始实行校长职级制,区内117所公办学校179名校级干部参评并享受校长职级制津贴。该区每年拨专款200多万元用于校长职级津贴。此外,中小学校长还将实行聘任制,校长每届任期为3~5年,可以连聘连任,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当高级教师至少支教一年
“意见稿”中还提及,在执行新出台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实施基础上,广东还将采取坚决清退不合格教师,逐步辞退代课教师;引导超编学校教师调整充实到贫困地区学校任教等有效措施,解决贫困地区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当前高中教师缺乏、英语和计算机等学科教师短缺、农村和山区优秀教师缺少等问题。此外,广东省将逐步实现教师交流制度,持有城镇居民户口的教师到农村任教可不转户口。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才可聘任高级教师职务。
中小学教职工将全员聘任
据“意见稿”称,广东省中小学将全面推行全员聘任制。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中小学教职工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任,有条件的学校经批准可在学校编制总数和教职工岗位设置数内自主聘任教师。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也可由有关部门按用人计划统一组织向社会招聘,由学校签约聘任。
现行的中小学职称评审办将逐步取消,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淡化身份,强化岗位,逐步实现教师职务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打破中小学用人制度存在的教师职务终身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