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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学校将代缴在职教师家教个税
2003-09-23    记者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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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将起草文件,建立家教收入申报机制,并由学校代缴在职教师兼职从事家教的个人所得税,在职教师在工作日内原则上不能从事兼职家教工作,不得对本班学生实施有偿家教等。

  在今年广州市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广州市人大代表古穗成提交了《关于规范管理现职教师兼职家教工作的建议》。广州市教育局作出回应,决定与广州市人事局一起研究草拟一个关于学校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把学校的分配和教师工作表现挂起钩来,对教师的工作纪律将会提出一些具体要求。其中明确规定:在职教师在工作日内原则上不能从事兼职家教工作,保证将主要精力放在校内教学工作上;在职教师不得对本班学生实施有偿家教,违者在考核评优、评先和奖励方面予以否决,在分配方面酌情处理;探索、建立家教收入申报机制,并由学校代缴在职教师兼职从事家教的个税;在职教师在工作日内应有一半以上时间在学校坐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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