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特殊教育事业总体目标●如何努力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加强特殊教育的支撑和支持力度
2001年4月,第三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为我国“十五”期间特殊教育的改革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
“十五”期间,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努力满足残疾人的教育需求,是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其中,义务教育的发展是重中之重。要“坚持将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与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对于残疾儿童少年这个特殊困难群体,要优先予以特殊考虑,采取得力措施,切实给予保证。在安排义务教育的每一个重大部署、每一个投入项目时,要认真论证一下特殊教育的需要。在特殊教育中,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是重点。
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少年,量大面广,大力发展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使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做到“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这还是一个长期的主要任务,要本着“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予以推动。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是普及、巩固、提高的问题,已经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主要是普及与巩固的问题,未实现“两基”的贫困地区主要是普及的问题。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努力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是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到一定水平和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残疾儿童的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对他们的终生成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首先是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其次是已经完成“普九”的农村地区,在发展学前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残疾儿童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出一些好的经验。包括:内容、形式、机制等多个方面,例如,怎样把教育机构、民政、残联的有关机构、社区、家庭的力量组织起来、整合起来等。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要适应各地义务教育的发展实际,适应各地经济发展和就业市场的特点,适应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要坚持以职业教育为主,可以创造一个有关部门共同支持职业学校试办特教班的机制。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一个是政策层面的支持,包括:招生规模、录取政策、自学考试等。另一个是需要进一步的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
二
要结合特殊教育的实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首先是德育工作的质量。要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既要强调针对一般儿童少年的特点,更要强调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特点,体现新鲜、生动、活泼和残疾儿童少年喜闻乐见的特点。
学科教学工作的质量是特殊教育质量提高的重要方面,“十五”期间要拿出符合新世纪需要的课程方案和急需的相应教材。新的课程方案和教材,要以全面提高残疾学生素质为根本宗旨,充分吸收几十年来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优秀成果,反映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突出时代特征,适应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要。要动员和组织一批力量,积极投身于这项事业中去,并给予必要的支持。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工作要做实,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激励机制。
体育教学和体育工作的质量要给予充分重视。一是要上好体育课;二是要广泛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多种形式的体育锻炼活动;三是要根据条件和可能,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体育竞赛活动。要特别强调制度化的、群众性的、残疾儿童少年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的开展。
美育教学和美育工作的质量也要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结合实际,全面实施美育,以艺术和现实美为教育手段,培养残疾儿童少年正确高尚的审美观念、审美感受力、审美鉴赏力和审美创造力,造就情趣高尚、文明向上的学生群体,形成学校美育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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