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北京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北京市力争到2008年基本建立起与首都现代化建设需求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满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中、高级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实现职业教育的现代化。
北京市提出,将积极建立和完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与就业准入制度。到2008年,全市各行业都要实行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就业”制度。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的适当比例。办好100所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10所全国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其中3至4所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调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到2008年,基本形成政府、行业、企业、社区以及各种社会力量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格局。市属独立设置高等职业学校50所,各区县都要举办1所综合性社区高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进一步调整职业教育的专业结构,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各建设50个重点专业和20个重点实验与训练基地。
完善首都现代教育体系,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渗透,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人才成长“立交桥”。高等职业学校可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并优先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到2008年,25%左右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形成一定规模。
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管理干部和师资队伍建设。到2008年,全市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的校长全部持证上岗,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全部达到规定学历标准。大力开展企业技术工人培训。到2008年,全市一般产业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比例要达到30%,高新技术产业中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比例要达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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