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培养高级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人员的MPA教育将呈现3种发展模式:稳步发展当前非全日制模式、尽快试办EMPA模式、积极准备全日制MPA模式,同时,其课程和学分也将作出相应调整。这是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四次工作会议中透露的信息。
根据稳定规模、增加品种、灵活学制、确保质量、稳步发展的指导思想,此次会议提出了3种发展模式及相关政策建议。
第一,当前非全日制MPA模式:全国24所MPA试办院校录取人数控制在每年3500—4000人,近3年内有MPA试办院校的省和直辖市,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试办院校,学习方式实行更加灵活的核心课程选课制;
第二,尽快试办EMPA模式:从2003年起,少数具备条件的院校试办EMPA,正处级以上干部经单位推荐,经面试录取,可在职攻读EMPA;
第三,积极准备全日制MPA模式:从2004年开始,试行从本科应届毕业生中直接录取MPA学生脱产学习,学制2~4年,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在学习期间可以实习和工作,MPA试办院校每校限招30人。
另外,从2003年新生开始,MPA教育将加大学生选课的自主权,全部课程学分由48分减少到38分,核心课程和学分由10门30分调整为7门20分,其学费也相应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