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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范中小学收费“一费制”
2002-09-04    记者伊可迹、通讯员钟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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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广州9月3日讯 记者伊可迹、通讯员钟洁报道:新学年,广东省中小学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广东省物价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规范“一费制”,再次重申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及各种补贴和保险均不得在学校书杂费(学杂费)收入中开支。

  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实行“一费制”后,中小学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书杂费(或学杂费)外,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等。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伙食费、住宿费、体检费(县城以上的城市学生)、校服费,学生参加军训发生的食宿和服装费以及学校临时组织学生参加的课外活动费不属“一费制”的范围。

  中小学全面实行“一费制”得到家长的普遍欢迎。但是,许多家长认为,实施“一费制”的监督机制还没有建立,在实际操作上,仅靠公示或检查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建立一个有效的,切实可行的制度,才能真正将“一费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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