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务求实效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总督学顾问 陶西平
核心观点
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要防止走过场。要防止均衡意识高于发展意识,只重追求均衡,不重提高水平,要把提高均衡水平与提高发展水平统一起来。要防止目标意识高于资源意识,只重制定目标,签订承诺,但不重视创设保障条件,缺乏具体措施,结果目标很动听,但无法兑现。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既是“两基”的后续工程,又是新的历史阶段提高义务教育总体水平的更高要求。县域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正在按照教育发展水平与教育均衡水平并重,入学机会公平与办学条件保障并重,总体目标相同与承认区域差异并重,量化评估标准与质性评估标准并重,指标体系评估与群众实际感受并重的同样原则稳步进行。
但是,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存在难点。一是教育关注领域的分散性,有更多教育领域纳入政府的统筹范围,部分地区已经没有把义务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二是均衡发展目标的相对性,一方面均衡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均衡水平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会不断变化;另一方面均衡内涵的指标是多元的,既涉及硬件又涉及软件;再有群众的感受带有相当程度的主观性,群众对教育公平的实际感受往往不一定和我们的工作成正相关。
为了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政府首先应当明确在省域内推进均衡发展的目标,制定或者修订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并且完善对困难地区扶持的倾斜政策。同时,要引导县级政府明确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的状况,制定县级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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