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让昨天还在父母跟前撒欢的孩子瞬间失去了家庭的庇护,学校变成了废墟,老师、同学在自己面前被灾害夺去生命……痛苦、茫然、无助,作为灾后的幸存者,尚未成年的孩子们该怎样面对今后的漫漫人生路?5月30日,共青团中央在京召开了地震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讨会。6月1日,又适逢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周年。地震灾害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的挑战发人深思。特殊时期,如何对灾区孩子施以援手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心理康复 帮灾区孩子重建心灵家园
只要病床稍微一动,就会以为地震再次袭来;睡梦中屋倒楼塌的可怕影像经常会重现……地震给孩子们带来的后果使他们即使已身处安全地带也会噩梦不断。心理上的救治此刻和食物一样重要。
地震灾害发生后,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先后组建了16支“12355灾区青少年心理康复援助专家志愿团”赴四川开展工作,据统计,目前已累计开展心理干预个案1057件,培训志愿者及当地教师、青少年工作者6390人,对320名心理咨询志愿者进行督导,面向13300名灾区学生、群众、武警官兵开展了心理知识宣讲。
作为青少年心理康复援助专家志愿团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法律心理学研究所所长马皑和北京林业大学心理系主任朱建军不久前刚刚才从灾区回来。
“地震灾难是一种突发、强烈、瞬间、无预期的重大挫折或负面生活事件。对所有灾民特别是未成年人而言它导致了社会支持系统的破坏甚至摧毁。”马皑分析说,所有客观变化都必然在个体及群体心理上出现反映,而心理上的问题对人的危害最大,如缺乏安全感、情感交流的阻断、丧失归属感、恐惧、绝望、无助、自责、自信心下降等等。其中孩子的心理变化,要进行及时的疏导。
朱建军谈到,现在还不是孩子心理问题表现得最明显的时候,有一些孩子的心理问题在灾难发生之初尚未完全显现出来,但在随后的生活、学习中将会逐渐凸显。他认为,“应在灾区建立一些长期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在目前状况下可以承载灾区青少年心理辅导和重建工作,在灾后心理康复工作完成后,可以继续实现‘社区青少年心理教育和价值观教育’等方面的功能。”
“灾害给孩子们带来的痛苦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也绝不是一两次心理咨询就可以慰籍得了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校长高雪东认为,应开设长期的灾后心理热线,倾听孩子们的心声,缓解他们内心压力,帮助他们学会坚强。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高雪东还谈到,“孩子要马上回到校园,只有回到了课堂,回到正常的秩序中,才能从心理上减轻对孩子的伤痛。”为此,他建议,迅速开展“手拉手,共建灾区希望小学活动,帮助灾区的孩子们恢复学业。调集全国各省市办学先进、实力雄厚的学校的师资力量,开展长期、对口的支教活动。选拔那些有爱心、有水平、肯吃苦、能奉献的优秀共青团员、教学骨干,赴灾区帮助受灾学校尽快恢复正常教学,帮助孩子们早日走出阴霾,重现往日欢笑。”
避免对灾区孩子的“二次伤害”
“一个受灾地区的教育局专门印制了一本揭示自己伤疤的画册,发给我们每个志愿者,希望通过我们向社会呼吁关注他们的学生和老师。我特别理解这种做法,但必须指出,这是拿孩子在作秀,是对灾区孩子的二次伤害,而且这种行为也有侵害名誉权、肖像权之嫌。”灾区之行,让马皑也看到了一些问题,他认为应该让孩子尽快回复到正常的生活中。
灾区孩子需要的是理性的救助。5月26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要尽可能杜绝对灾区同一个学生进行多次采访、心理咨询等活动,避免对学生心理造成再次伤害。因为时常会有这样的情况,不同的记者或者不同的单位反复对受灾学生进行采访,让他们诉说自己的经历和痛苦,所以教育部提出要尽可能杜绝这样的行为。
“千万不要把孤儿变成公众人物,应该用最短的时间让他们从公众的视线里消失,回到正常的生活秩序中。”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唐钧如是说。
收养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
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社会事务处处长王素英介绍,截至5月29日,四川灾区与父母离散的儿童有1879名。对于这些灾区儿童,民政部门将采取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相结合的办法,保障他们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
王素英说,对于暂时无人认领的儿童,要尽快将其与其他受灾群众分开,一方面尽快帮助他们查找父母和亲属,一方面尽快把他们妥善安置到四川省内条件较好的福利机构和公办学校,暂时集中养育或在学校寄宿。四川省内安置有困难的,由民政部协调安置。待孤儿身份确认后,将采取亲属监护、家庭收养、家庭寄养、类家庭养育、集中供养、学校寄宿、社会助养等办法来进行妥善安置。
王素英表示,孤儿安置工作要坚持儿童权利优先的原则并充分尊重孤儿的意愿,同时尽可能地维持其亲缘和地缘关系。地震灾害发生后,许许多多的家庭表达了愿意收养灾区孤儿的意愿。对此,王素英特别谈到,收养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仅有爱心是不够的。为保障灾区孤儿生活、学习,促进其健康成长,收养人除具备法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与收养孤儿有关的心理、教育、交流等方面的能力,收养残疾孤儿的,应具备有关的康复知识。
唐钧建议,在正式收养前能否有一个试养期,看双方能否生活在一起。此外,他认为,即使是亲属收养也要对收养人的经济状况、教育能力进行评估和考察,要努力给孩子提供一个最适合其生活的环境。
灾害突袭 再敲校园安全警钟
四川安县桑枣中学是一所初级中学,在“5·12”特大地震灾害中,虽然地处震区,但桑枣中学全校师生无一伤亡。这个奇迹的创造缘于该校校长高度的安全意识:几次加固危楼、从2005年起每学期组织学生演习紧急疏散。灾难降临时,学生们先是按照老师的要求躲到课桌底下,待震波过后,迅速按照平时的演练安全撤到操场上。
“关键时刻看日常管理。”高雪东认为,应将防灾、自救课程列为中小学生教育的重要课题,开设相应课程,编制相应课本,建立配套的防灾演习试验基地,定期进行校内、校外的防灾演习,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曾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谈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校园安全制度,但在一些学校,尤其是在县城学校、农村学校,校园的安全管理还是粗放型的,这种管理现状无法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包括重大灾害事故中怎样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在今后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中,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佟丽华透露,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正在制定一个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如何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手册,根据不同的事故,介绍怎样预防和应对,这里面就有关于地震问题的应急举措。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年多,还需半年时间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