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湖南省在全面规划“十五”教育时,也坚持了两条十分重要的指导思想,一是教育改革关键在体制改革上,尤其是办学体制改革必须向多种所有制格局方向发展取得突破:二是发展教育必须把民办教育作为一个重要的增长点,纳入总体发展的目标之中。按照这个指导思想,今后5年内,湖南省民办教育要努力实现突破性进展和跨越式的发展。因此,发展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们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民办教育发展与规范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民办教育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已经成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以湖南省为例,目前全省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2300多个,在校学生37万多人,拥有专职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2.5万余人,民办教育毕业或结业的学生达230多万人。民办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初步形成了从幼儿园到高等学校,覆盖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完整体系,打破了国家包揽教育的旧格局,促进了办学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此外,民办学校探索出了全新的学校运行机制,涌现出了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的办学典型,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声誉。
但是,实事求是他讲,民办教育目前确实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要形成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无论是在事业发展上,还是在行为规范上,都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
一是办学规模偏小。
从整体上看,民办教育还只是一个弱小的群体。湖南现有民办学校数量和在校学生人数分别只占全省各类学校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2.66%和3%。同时,现有民办学校校均规模偏小,尚不到150人,有的学校甚至不到100人。
二是发展很不平衡。
从发展区域来看,我省民办学校主要集中在长沙、岳阳、常德等市,其他市州规模较小。从高等和中等教育学科专业来看,民办学校专业单一,大多是文史、财经类专业,理工类专业相当少。从办学条件来看,全省共有60所民办学校投入上千万元资金办学,其中过亿元的有8所;但由于办学时间、办学资金等原因,尚有80%的民办学校靠租赁民房和企业、学校旧房办学,有的连租赁的校舍也很不稳定,教学硬件设施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学校仅占55%,特别是医学、卫生类和某些理工类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更是难以保证教学需要。
三是整体质量不高。
目前,在我省2000多所民办教育机构中,真正质量高、有特色的品牌学校相当少。有很大一部分学校还没有真正做到“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还要把大部分精力放在“抓生源、抓就业、抓资金”上,教学工作在学校的中心地位远远没有落实。 四是办学行为不规范。
突出表现在“五乱”,即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乱打广告、乱发文凭等不规范行为屡禁不止。
五是管理行为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越位”和“缺位”。一方面,有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还没有立足于宏观管理,仍然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管理公办学校的方式和手段来处理有关民办学校的事情,过多干涉民办学校的自主办学和自我发展;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执法意识淡薄,对民办学校疏于管理,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只批不管的现象,给个别不法办学者以可乘之机,严重影响了民办教育的声誉。另外,在有些地方,民办学校应该享有的各种优惠政策不能得到落实,个别地方甚至将民办学校作为难得的财源,巧立名目,向民办学校“拿卡索要”,致使学校不堪重负。
要解决当前民办教育面临的问题,推动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还需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二、民办教育必须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的指导思想。
民办教育必须加快发展,没有发展就没有出路。但是,加快发展并不等于盲目发展,应当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要以“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为指针,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发展非义务教育为主要目标,在努力构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中取得突破性进展。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办教育必须牢牢把握如下几个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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