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9月17日紧急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强迫家长和学生使用“校讯通”、“翼校通”、“家校互动”相关业务,并将于9月30日之后,对各市(区)和厅属单位的清理结果进行通报。
便于了解在校情况
强制换号令人窝心
严女士的女儿是碑林区一所小学的二年级学生,刚入学时,老师拿出一份登记表,让家长填写手机号,以开通“校讯通”业务,方便家校联系。业务开通后,严女士的手机每天能收到一两条短信,大部分是告知每天作业内容,还有一些是提醒次日到校注意事项。
“这种服务很方便,我们能了解孩子在校情况,不用她操心作业记不全,或者对学校的通知转述不清楚。”严女士说。
但同时也带来一些麻烦。“校讯通”、“翼校通”等业务,都只能在指定的运营商手机号上使用。严女士一家用的是其他运营商号码,“不可能为这把老号注销,只好新办一个手机号,每天拿着两个手机”。
“学校虽然没有明确强制家长必须使用,但老师把所有事情都在‘校讯通’上通知,这不也是变相强制吗?”莲湖区一所幼儿园的家长李女士说,当初入园时,不少家长为此换了手机号。只有一位家长坚持不办,“她每天都只能在网上问其他人”。
每月10元只为几条短信
免费手机软件也能替代
据了解,“校讯通”作为一种家校互动平台,最常用的是短信群发功能,通过电脑编辑内容,向家长群发或指定发送。
上述幼儿园家长李女士统计,开学以来共收到“校讯通”短信15条,除去周末,差不多每天一条。而小学生家长吕女士自9月1日至18日,仅收到一条“校讯通”短信,还是系统提示升级的信息,“几乎没什么用,但每月10元的服务费照收不误”。
记者发现,除了“校讯通”等短信平台,一些学校还通过手机软件进行家校互动。赵先生安装的“家园通”软件,每月收费10元,只是用来接收老师发送提示提醒。
“现在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这么普及,能替代的免费软件太多了。”李女士说,家长们自发建了微信群和QQ群,讨论孩子的教育情况,还把“校讯通”信息转发到群里。但她发现,老师仍然只使用“校讯通”,从不直接将信息发到群里。
已开展业务不得收费
未开展业务不得启动
针对家长投诉学校强制使用“校讯通”、“翼校通”的问题,省教育厅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区)教育局和厅属有关单位,立即组织辖区内所有学校对该项业务进行认真清理整顿。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家长投诉,该项业务每个月固定收取接收使用费,并且要求家长按照学校签订的运营商调整更换手机,给学生和家长增加了经济负担。
省教育厅要求,目前还未开展或准备开展该项业务的学校,立即停止有关准备工作,不得再签订协议。若学校与运营商已签订协议,确需保留业务继续执行,执行期间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费,不得强迫家长和学生使用该项业务并要求更换手机。
省教育厅表示,将于9月30日之后,对各市(区)和厅属单位的清理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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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市清理“校讯通”等业务
9月开学以来,大连、保定等市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发出通知,严禁组织、强迫学生和家长使用“校讯通”。
而早在2009年,成都市教育局就已经要求,对开通“校讯通”业务的学校进行逐一清理,没有开展的学校一律暂停使用该业务。
2010年,四川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予以规范,要求学校不得参与“校讯通”类业务的推广和定制,不得统一组织、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用“校讯通”等取代教师家访、布置作业、发布通知等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未使用“校讯通”的学生不因此受到影响。
在清理整顿的同时,各地也提出了不同的家校互动解决办法。保定市教育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位和学校为学生家长提供免费的“校讯通”等类服务。乐山市教育局则要求各学校建立以QQ群、微信群等为主的固定信息平台,做好家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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