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在成都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4年高校收费标准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设立新的收费项目。
严格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是今年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又一个重点。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说,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实行国家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制度。实践证明,这项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整体上看,高校收费管理比较规范,但近年来,一些高校收费管理混乱,收费名目繁多,花样翻新的现象严重,个别学校出现“双轨”和变相“双轨”收费,有的学校搞“点招”高收费,由此引发的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李至伦说,高等学校重点是抓好规范收费行为,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各地不得审批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同时,加强对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禁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定向费、扩招费、专升本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严禁以改学分制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任何地方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报刊杂志、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
他说,还要进一步加强收费资金管理。学校收费收入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的收费收入,有关部门要及时足额返还,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资金的错误做法,确保教育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要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公示、巡查督导、专项审计和乱收费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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