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记者尹鸿祝 吕诺)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下,我国民族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成就巨大。目前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已有小学10万多所,中学1.2万多所,普通高校近百所,在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达1852.49万人,占全国在校生总数的7%左右。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本民族的大学生。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今天介绍,在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内蒙古、宁夏、新疆、广西、贵州、云南等省和自治区,适龄儿童入学率已达98%,与全国适龄儿童入学率基本持平。民族自治地方已有358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占民族自治地方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总数的51%。在教育基础最为薄弱、现代教育起点几乎为零的西藏自治区,1999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已达83%,有29个县(市、区)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初中入学率达到28%,全区已有4所高等学校。
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在少数民族地区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民族高等教育则发展迅速,目前各类民族高等学校有140多所,在校学生约56万人。民族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加大,使专任民族教师总数上升到92.50万人。少数民族学校的双语教学工作也有了积极进展,目前全国共有1万多所学校使用21个民族的文字开展民、汉双语教学,每年编译出版民族文字教材3500多种,总印数达1亿多册。民族地区办学条件近些年得到显著改善,全国各地以不同形式积极支援民族地区的教育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高校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举办,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出一大批后备人才。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一个包括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教育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为提高我国各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科技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与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
200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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