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三届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在苏州召开。会议研究了新形势下自学考试的改革与发展,讨论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部署2003年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截至目前,全国共开考290余个自学考试专业,2000余门课程。会议认为,随着自考本身的发展和考生情况的变化,自学考试的专业体系和课程体系应该具备几个基本特征:一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综合素质的需要;二是符合人们终身学习,不断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职业竞争力和生活质量的需要;三是适合自学;四是课程结构和标准在参照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的基础上,设置更加开放、灵活,可以有效地体现地方特色及专业特色。
会议认为,高自考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积极推进自考向农村发展。根据我国的国情,自学考试面向农村的核心就是要制定确实符合农村发展需要,又有利于农村人员学习的专业考试计划,确立合理的培养目标和课程结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
大力发展本科。从近两年的考生报名情况来看,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有着巨大的社会需求,应该是今后自学考试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开考本科专业我们也会坚持如下原则:根据社会经济对人才的客观需求,同时要考虑已有相应专科专业的课程结构和特点,适应多种教育对象的需要,方便考生报考。要充分论证专业层次是设为高中起点的本科还是设为专科起点的独立本科段,同时要解决好不同专业的考生在报考时的加考问题。
积极开展非学历证书考试。努力开发新的非学历证书考试项目,应该是自学考试不断拓展考试功能和服务功能的重要内容。发展非学历证书考试一是要完善已经开设的证书考试,保证质量;二是探索新的机制,充分利用部门、行业的优势,合作开考社会急需的、符合行业特点的非学历证书项目;三是积极与国外考试机构合作,引进一些新的项目;四是探索自学考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证书之间的沟通,促进共同发展。
加强与各类高等教育形式相互沟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全国有近320所普通高等学校担任着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全国考委委员中有四分之三的委员来自普通高等学校,大多数的学校都以各种形式举办有自考的辅导班。同时,自学考试也承担着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的命题考试和学历文凭(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学历认定性考试)的一部分命题考试工作。全国考办又积极承担了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的远程教育的考试组织工作,与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学校在远程教育方面的合作也将启动。
这些情况表明,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自学考试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既有相互沟通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又有相互沟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构建我国的终身教育体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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