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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
20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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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西城区自启动了全市第一个校园“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来,“维权岗”试点学校已发展到今天的30余所,维权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开展争创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与校园生活有机结合,在青少年阶段开展法律启蒙教育,正确引导消费,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是党和政府关怀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具体措施。

  西城工商分局与学校共同设立了消费课堂。如“让我们记住一个电话:12315;让我们记住一句话:不要买无照商贩的商品和不适合未成年出入的场所;让我们牢牢记住:维护合法权益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福绥境工商所在寒暑假开办维权教育培训班,给孩子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实施(消法)的办法》等知识,并对热心参加维权活动的同学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也将维权教育纳入德育之中,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集体、勤于思考、自我保护的意识。

  为使学生们能够更形象地理解这项活动,阜外所制作的印有投诉方法和途径以及学生课程表的卡通形象的投诉指南卡,受到同学们的欢迎。厂桥所赠送给学校杂志、光盘,并利用北京四中计算机网站建立了“维权园地”,使宣传手段更加现代化。新街口工商所的干部带领学生对商户进行检查,并由学生亲自将自己发出的“守法经营倡议书”交到商户手中。德外工商所利用对消费争议公开调解的机会,邀请试点学校的部分师生旁听,使师生们直接了解到工商干部如何解决消费争议,感受到工商机关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师生们对此非常感兴趣,认为是一次有意义的社会实践,丰富了知识,加深了对《消法》的理解。

  工商部门还在校园内悬挂了投诉牌及举报箱,聘请125位教师担当“维权志愿者”,定期收集学生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工商所,使维权活动具有针对性。

  通过开展活动,学生们的法制观念及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提高。一些学校的学生在教师节、元旦前不去小商品市场购买贺年卡,而是自己动手制作贺年卡;不买流动摊贩的小吃零食,并委派学生纪检委员检查是否有学生进入不适合青少年涉足的娱乐场所。(岳建宏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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