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
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就是说几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
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将可以避免。
小明是某省重点中学的优秀生,在一次放学的路上,被迎面而来的大卡车带出十余米,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就这样离开了人间。近年来,中小学校发生像小明这类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加,交通事故已成为中小学生的一大杀手,而由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危房倒塌、溺水、网络犯罪等意外伤害带给校园和青少年学生的惨剧则实在太多:
2003年,辽宁省海城由于饮用有问题的豆奶致使近3000名学生集体中毒;
2003年,北大、清华校园餐厅发生令人震惊的爆炸案;
某市组织一群学生参加体育加试,由于汽车严重超载,导致车祸,掉下深山的孩子多数无法生还;
在某省一学校的晨会上,上千名学生在楼梯争相拥挤,不幸造成28名孩子被挤死,59人受伤......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频发
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2000年,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就是说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01年至2002年的全国性大型调查发现,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
在对全国11个城市4.3万余名中学生进行的调查显示:非致命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为24.1%,其中造成身体损害的占1.64%,永久性伤残的占1.01%。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几种之多:包括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这些都时时威胁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由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主办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活动组委在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10个省市进行的关于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调查显示,家长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依次为:学校占51.44%,公共场所占36.32%,自然环境占10.44%,家里占1.8%。这一调查表明,学校竟成为家长们最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
诸多因素导致意外伤害
近年来,各地中小学生在校园内外受到意外伤害的事件不断发生,媒体曝光率不断增多。这既有部分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对该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管理不到位、管理水平低、责任不落实等原因,也有基础设施差、条件简陋,致使隐患较多。而除了上述原因外,引起安全事故的因素则值得深思。以海城豆奶事件为例:学校甚至教育部门为了自己的利益、吃“回扣”,不惜将非指定单位的豆奶引进让学生饮用,结果导致近3000名学生集体中毒。在这里利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应该说,学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下已不再是一片净土,社会上的许多不良风气在学校也都有所蔓延。
而如网络犯罪、吸食毒品、艾滋病等新型犯罪,也正在逼近青少年。目前,大量青少年逐渐成为吸毒、艾滋病、“黑客”等犯罪的主角,新型犯罪把青少年推到了犯罪的最前沿。
孩子本来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相对而言他们在学校停留的时间长,如果学校对安全隐患熟视无睹,加上管理工作漏洞多,势必会造成安全问题。如此,又怎能让家长不为孩子的安全担心呢?
意外伤害令素质教育推进难
天津市著名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南楼中学,曾经出过这么一档子事:在一节体育课中,学生被分成两拨,一边是铅球测验课,一边进行排球训练。练习中,排球突然飞向铅球区,一位学生赶过去捡球,不料被掷出的铅球砸中脑部。所幸抢救及时,该学生脱离了危险,且没有留下后遗症。但此事给学校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加之媒体的大肆炒作,如今校方是谈虎色变。
该校副校长赵祝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校园安全是校长们最关心的事,一旦出事就人命关天。因此,我们特别强调安全问题。现在学校有的体育教师砍掉了一些“危险”项目的教学内容,有关部门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北京市通州区后南仓小学校长肖金如坦言,现在校长们大约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是放在校园安全上,生怕出事,一有时间就到处看,排查事故隐患。肖校长认为,校园安全怎样强调也不过分。结合学校多年的实践,肖校长指出,安全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在孩子小的时候就加强这方面的教育,使其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
学生安全事故的急剧增加不仅给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也为学校工作带来了不可回避的难题。据宁波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学校安全事故已成为困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集中精力加快教育改革的突出问题。该局提供的材料显示,近两年该市就分别有90名和87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
某省教育厅副厅长在一次会上说,现在一些学校组织郊游等活动需要签保证书,出了事谁签字谁负责,这样一来谁都不敢组织这类活动了。如此,素质教育怎么推进?面对现实这位教育厅副厅长显得忧心忡忡。
不出事就行;出了事也别找校方;谁出事谁负责!现在不少学校在许多学科上都存在“因噎废食”的现象,正所谓“安全第一牢记心,素质教育抛脑后”。
安全教育让孩子远离危害
某农村校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小学生在桥上遇到了一辆马车,不知避闪的小学生慌乱中只好跳下桥去,结果被湍急的河流卷走。类似这样不该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屡屡在校园发生。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云晓认为,80%的意外伤害可以避免。他指出,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青少年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弱,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多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多次发文件、下通知,三令五申要求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可以说对校园安全和安全教育都非常重视。前不久,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指出,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
为了扫除校园安全隐患,目前,教育部已将安全教育列入2004年的工作重点,并明确提出: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不仅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也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教育部同时要求,通过教学计划的调整,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执行方案。
实际上自1996年起,我国就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将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2001年,我国还发行了电视教育片《与安全同行》;今年,中国教育报刊社等单位联合摄制并发行了我国首部青少年安全教育影片《关爱明天》;不少地方以主题班会、墙报、小广播的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这些都对中小学生避免意外伤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4年新学期伊始,青岛市就加强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并明确提出:全市中小学要创建“平安校园”,保校园宁静,让孩子平安。
该市全面启动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将针对近年来威胁孩子安全的校舍、消防、交通、饮食、传染性疾病以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等不安全因素,推出一系列措施。一是迅速联合公安、交警、城管、防疫等部门对全市学校进行拉网式安全排查,确保校园及其周边安全。二是告诫、提醒家长对学生、幼儿加强安全教育。三是针对学生和幼儿身心特点,让学生、幼儿通过查找自己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自我教育。四是进一步完善四项安全制度。即,完善校园安全应急制度、校园安全自检制度、师生外出审批制度和校园安全报告制度。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在立即妥善处置的同时,于第一时间上报,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不良影响。
青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杜小悌告诉记者,打造教育系统“平安校园”,确保青少年安全健康,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生活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祥和,保护中小学生安全,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尽管安全教育在不少地方得以开展,但让一些教育界人士感到忧虑的是,目前在大多数中小学校课堂上,校内安全、校外活动安全、卫生防病饮食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教育至今仍是空白。
校园安全立法迫在眉睫
近些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校园安全成为诸多代表共同关心的问题。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大鹏代表在议案中提出,长期以来,涉及亿万师生安全、学校稳定、保障校园正常秩序的学校保卫工作无法可依,这与依法治校的要求不相适应。他呼吁,尽早制定《校园安全法》。
贵州人大代表周德芬在几届人代会上都呼吁制定《校园安全法》。她说,校园安全事故在所难免,因为缺乏法律参照,学校、学生、老师与家长常常在事故原因、责任分担、赔偿范围与额度等问题上纠缠不清。为了避免麻烦,有的学校干脆大白天紧闭校门,限制学生出入,必要的课外实践、课外活动也能免则免,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学生的活力。另外,学生走出校门后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又该如何分担?一系列问题期待法律给予说法。
教育界人士普遍认为,在增强学校、家长、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要从根本上解决校园的安全问题,必须通过校园安全立法,以法律特有的强制性、权威性,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行为。从事多年教育法制工作的谭晓玉老师说,学校是育人的场所,需要稳定和良好的秩序,可是目前的校园安全状况却令人担忧,制定相关法律迫在眉睫。
有关人士呼吁,校园安全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明确校园安全主体,建立健全校园各类安全机构;特别要明确学校安全管理的规范要求,并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规范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及师生安全万无一失。
需要指出的是,2001年上海出台了我国第一部《上海市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赔偿办法》,2002年教育部颁发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后各省市都相继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这些法规的相继出台为校园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
教育、保险联手保平安
由黑龙江省教育厅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联合编写的《学生安全教育与保险知识手册》在去年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这一天送到了全省3万多中小学生的手中。据介绍,该手册从事前预防和事后补偿两个方面,宣传普及安全、保险知识,采取问答形式,深入浅出,生动活泼,非常适合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增强他们自我防范、自我救护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也为学生及家长提供了实用便捷的保险指南。
原国家副总督学郭福昌介绍说,解决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比较好的途径是给学生上意外伤害险,这对于家长和学校都有好处。他指出,中小学生保险体现的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特点,让中小学生投保是规避和转移校园安全风险的最好方法。他认为,买了保险,孩子没事保个平安;如果孩子出了事,可以获得一部分赔偿。从这个角度讲,还是非常有益的。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云晓强调,保险业可以完善对学生意外伤害的保险制度,提供更周全的,更有效的服务。他认为,中国的保险业还很不完善,但通过保险来达到有效的社会保障是国际惯例,也是人类的明智之举,我们似乎别无选择。
据了解,重庆九成以上的家长主动购买学生团体保险。以该市南岸区为例,某年南岸区在校学生发生疾病、意外伤害、意外死亡等事件1879起,从保险公司获得赔付金额达112万多元。
2001年上海市教委为全市3000所中小学校的学生投保了“校方责任保险”,该险将为每个学生提供每年累计最高20万人民币的校方责任赔偿,若学校发生重大集体事故,每个学校每次最高理赔累计可达到350万元。
链接:美国学校安全教育及启示
学校安全问题是世界性的教育难题链接,已经成为世界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美国为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制定了积极的防范措施。
1.把学校安全作为学区的一项任务
美国政府认为学校暴力与教育任务是不相容的,保证学校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美国制定的防范措施来看,保证学校安全不仅仅是学校自己的事情,还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司法部门、社区组织、社会媒体、学生家长等多方面的努力和支持。这一提议得到了学校董事会和法院的支持,他们认为,如果学区的任务不包括学校安全,那么学校的工作也就难以保证学区的安全。
2.不同的学校要制定不同的安全计划
学校安全计划要依据学校教育对象的年龄特征、学校所在地点等主客观条件来制定。学校管理工作可以概括地分为计划、实行、检查、总结四个阶段。学校应将制定安全计划作为学校总体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此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实施安全计划,包括规章制度的制定,对教职工工作状况的检查、监督,对学校工作督导评估以及此后的总结反馈等,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列入日程。
3.与其他社会力量形成协议
美国认为校董会和学校行政人员不可能独自维护学校安全,因此需要其他社会力量的协助。保证学校安全不能等事故发生之后再来检讨事故发生的原因,而应该采取积极的行为防患于未然。积极的行为有多种表现方式,无论哪一种方式都应反映教育者的主动性。
4.制定危急情况管理政策,进行学校安全训练
美国要求每一所学校和学区都要有一个可操作的危急情况管理计划,包括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协调法律实施部门、社区危急情况服务部门和媒介部门等。但仅靠计划和书面协议是不够的,还要体现在长时间训练之中,使学生和教师知道怎么做,同时学校设施的建设也要对此有充分的考虑。
5.在学校中公布危险性的境况和人员
学校公务人员要注意学校和学校附近的危险性人员,同时要注意具有危险性的学生的转入或在学区内的就学。总之,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学校没有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便无法论及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
6.保持与学生的接触
美国督导者总结认为,当糟糕的事情要在学校发生时,学生总是说:“我担心这种事情发生”。这表明,如果你知道了学生担心的事,就可能防止悲剧的发生。因此,美国要求教育者在学校中进行走访,与学生交谈,观察学生的生活,了解他们的忧虑,并要鼓励家长和教师去做这些事情。(摘编自《现代中小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