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得专利权的专利技术较长时间没有被开发应用,学校将放弃该专利权。记者昨日从华南农业大学举行的科技工作会上获悉,该校新近出台一项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明确,在校科研人员有权对成果转让后的净收入提取70%,作为对个人成果转化的奖励。
知识产权成绩列入职称评聘
在这项新近出台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中,学校明确规定,把知识产权工作成绩列入教职工的职称晋升评聘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基金,并纳入学校的年度经费预算。并承诺,“学校以技术转让方式将其职务科技成果提供他人实施的,学校应当从转让所得的净收入中提取70%支付给对成果及转化做出贡献的教师,其余的30%由学校和学院各享有15%。”凡教师成果入股创办科技企业的,除另有约定外,完成人可在学校股份中占有20%~50%的技术股份。
校方表示,此举正是为鼓励科技人员推广学校拥有的科技成果,依法保护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及创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学校的知识产权基金,也定要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当该知识产权实施后,须从获利中首先回收知识产权发展基金的支付款项。
记者了解到,“十五”期间华农各类在研项目3292项,到位科研总经费27703万元,是“九五”期间的3.4倍;在广东高校中跃居第三名;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42项,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10项。其中植物性农药方面成绩显著,该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占全国专利申请量的近70%。
建立专利技术退出机制
该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已经获得专利权的专利技术,如果较长时间不能被开发应用或转让许可,或从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角度考虑,从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利益考虑该专利均已没有继续维持专利权的必要,则应该对该专利权进行放弃处理。
华农副校长陈北光表示,学校以此建立退出机制,使得专利技术能够产生更多的实际效应。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数据显示,过去5年间,全国高校申请专利中,多数发明专利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施,被束之高阁,成为供品和展品。
陈北光表示,作为研究成果应该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特别对于华农大来说,面向三农问题,更应该利用专业技术来解决农村实际的农业问题。
据悉,该校将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和企业联合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科技研发中心等,对原创核心技术进行组装、配套,形成自主创新的产业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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