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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少工委:为未成年人办15件实事
2004-03-31    记者 孙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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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中央、全国少工委今天发出《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按照党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要求,认清责任,狠抓落实,开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局面,并集中力量为未成年人办好15件实事。

   《通知》要求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

   《通知》指出,要坚持实践育人的优良传统和基本经验,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广泛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把服务未成年人的具体工作落实到基层。

   《通知》要求团属新闻出版单位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要做好规划,多出精品,推出一批优秀图书和影视、音像、电子出版物等视听产品。团属报刊也要开设相关专栏。深入宣传《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继续办好“民族魂”等爱国主义公益网站,新建邓颖超等革命先烈网上纪念馆。

   《通知》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的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少年儿童工作者行为准则,加大免费培训西部少先队辅导员的力度,建立和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把校外志愿辅导员纳入中国青年志愿者的整体管理体系中。

   《通知》要求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建立以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责任制,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支持,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投入。要大力发挥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团的教育科研机构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和思想道德建设相关问题的专题调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科研成果,发挥参谋、实验、服务的作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意见》,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将集中力量为未成年人办15件实事:在70%的中学建立中学生团校、业余党校,规范教材标准,形成推优入党机制;普遍开展16岁居民身份证颁发仪式和18岁成人宣誓仪式活动;让城市少年儿童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手拉手;组织未成年人开展“雏鹰争章”活动;为少年儿童创作百首体现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歌曲;规范少年儿童工作者的行为准则;为西部少先队辅导员提供免费培训;将校外辅导员注册为志愿者;组织发动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集体就近与未成年人大手拉小手;扶持建立青少年活动场所;向未成年人推荐200册图书;新建12个有关未成年人的爱国主义教育网站;为未成年人上网找“社区网络文明行”的同伴;确定每年9月第一周为未成年人法律宣传周;建立未成年人社区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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