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内容】
1.根据广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全区110个县(市、区),到2012年底16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其中10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底累计95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其中累计37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20年底全区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
2.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采取有效保障措施,完成广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考核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
3.实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和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创新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探索加强学校管理和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
4.认真做好“凭祥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相关工作。
5.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提高初中三年巩固率,逐步降低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比例。
6.向教育部提交如下正式文件:广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含时间表);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广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广西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有关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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