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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教育网”为民办服务
20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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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只要点击青岛教育网中的民办教育栏目(www.qdedu.gov.cn),有关青岛市最新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申请程序、办理时间等一应细节都会一目了然地展现在你的眼前。

  据介绍,凡符合《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提交办学申请及有关资格证件,填写《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审批登记表》,并附齐其中管理人员、师资、场地、教学计划、设备情况、验资证明等证件,再通过办学场地实查,即可办理临时办学许可证,试办期满经验收评估合格后可正式办学,不合格者将延期试办或停办。青岛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还向社会公布了办学程序时间安排及咨询电话,同时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孙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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