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民办教育 > 民教新闻
谁在为这所警校开绿灯
2002-08-06    记者 刘建林 杨建军

字体大小:

  7月中旬,一位读者给本报打电话说:“山西运城有一所私人办的‘湖北省荆州人民警察学校运城分校’(以下简称运城分校),目前正在招生,招中专生和大专生,学习好的还可保送上本科。另外还招收‘财政与金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本科生。我们为了慎重起见,到当地教育和公安部门查询,得到的答复是没有这样一所学校。我们怀疑它是假的,请派记者来调查。”

  针对这一线索,本报记者咨询了公安部主管教育的部门领导,得到的答复是:1、警校不准办分校,这是有法规的;2、私人办警校是不允许的。

  旋即,记者奔赴太原。在山西省教育厅、公安厅,记者没有查到“湖北省荆州人民警察学校运城分校”的登记。

  记者又来到运城,终于找到了这所“湖北省荆州人民警察学校运城分校”。学校里,8个人一间的宿舍、能容纳50多人的教室、计算机房、训练场地……一切都显得较为正规,惟一缺少的是《办学许可证》。

  记者向校方提出要看办学手续时,校长唐文荣说:“2000年我们就拿到了运城市教育局批复的‘关于设立“荆州人民警察学校运城分校”’的文件,招生指标也是经过市里和省里有关部门批准的。主管单位原来是运城市经济管理中专学校,后来又变更为民进运城市委员会。监管单位是运城市公安局宣教科。手续上没问题。”他边说边拿出一些文件。面对文件上各有关部门的大红印章,记者感到很茫然。

  记者来到运城分校的原主管单位——运城市经济管理中专学校。校长和办公室主任介绍说,1999年我们确实曾与湖北荆州市人民警察学校签约,联办运城分校。说是联办,实际上是唐文荣租赁我们的校舍和教室,由他一手操办,我们只是从形式上帮他完成手续,收取租金和管理费。后来发现他在办学的过程中有些问题,我们便与其校解除了联合办学的合同。此后,唐文荣也搬出了我们学校。

  记者又来到监管运城分校的运城市公安局宣教科。郭科长介绍说,我们是根据市教委批复的文件和市公安局的批复报告,对该校进行专业监管的。

  此后,记者走访了市教育局,查询有关运城分校的办学手续。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的邱主任告诉记者:“我这里没有什么办学手续。”

  “唐校长手中的那份市教育局的批复文件是怎么回事?”记者追问。

  “那是我们办公室下属的一个职能科室批的文件。我们下属有8个职能科室,都没有审批办校的权力,所以那个文件不能代表教育局,更不能代表正规的办学手续。”邱主任回答。

  “既然不是正规的办学手续,是不是可以认定唐文荣办的学校属于非法办学?”记者问。

  “这个问题你最好让局领导确认。因为这个文件也是有关领导批的。”邱主任说。

  “既然是局领导批的,为什么不经过主管部门办手续?”记者问。

  “这是局领导分工的事,我不能解答。”邱说。

  “当时批这个文件的时候,你们这个主管部门已经存在了吗?”

  “已经存在了。”

  记者找到主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样提出了“未经允许,是否应属非法办学”的问题,有关领导回答:“可以这样认定。”

  但是两位教育局的领导对“既然是非法办学,为什么没有采取措施去处理”这一问题却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讲自己所处的位置难处和基层工作不好干等。

  当记者再次征求各方领导的意见时,有人提出把在校学生送回本校完成学业,也有人提出尽快完善办学手续。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湖南规范民办教育收费
· 我们对“警校”作了严肃处理
· 争眼球拉人头出奇招 民办学校推出稀奇专业
· 辽宁:为民办学校建团排出时间表
· 北京民办学校形成优胜劣汰机制
· 北京民办学校面临生存危机
· 民办学子闯入“挑战杯”
· 教育部向名校办民校说“不”
· “与狼共舞”要先变成“狼”
· 一批股份制民办学校涌现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