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学校乱收费的重点: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坚决落实“一费制”,在城镇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教育部3月24日召开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在会上强调,必须加大工作力度,从严治教,狠抓政策落实,进一步做好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
今年2月,中央纪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把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2003年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务求抓出实效。为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教育部及时召开了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周济在讲话中指出,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应有充分、清醒的认识,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肃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从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坚决纠正一切乱收费行为。要克服“信心不足”的畏难情绪、“治理多年了”的厌战情绪,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周济强调,今年,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坚决刹住乱收费现象蔓延的势头,努力实现学校乱收费的案件数量下降、乱收费金额下降的目标;逐步完善治理乱收费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教育的投入保障机制。治理学校乱收费的重点:一是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坚决落实“一费制”,二是在城镇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要严厉禁止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使用管理。要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要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周济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公办与民办学校招生、收费的政策、规定和具体收费标准,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周济指出,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努力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会上,吉林省教育厅厅长蒋力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张伟江、安徽省教育厅厅长陈贤忠、贵州省教育厅厅长孔令中分别就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做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具体情况发了言。
今天的会议由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保庆主持,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湛,纪检组组长田淑兰,部长助理郑树山出席了会议。
据了解,2003年,全国中小学的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再提高,也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教育部要求,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相关链接:“一费制”
“一费制”是指全面清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这两项收费和中小学信息技术、英语教育的基本需要以及农村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由中央有关部门规定一个最高收费限额,除此之外,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在贫困地区农村的小学和初中实行“一费制”,是经国务院批准,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这项措施自2001年开始实施。教育部要求,2003年各地必须在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初中全面实行“一费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或不实行。同时,教育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在其他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的收费方法。
“三限”政策
三限政策是指在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时要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严掌握、具体制定公办高中择校生的招生比例、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各公办高中要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招收择校生的人数占本校当年录取新生的比例不得超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上限;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择校收费限定金额之外,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方式收取其他择校费用;不得擅自招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提高收费标准或超标准乱收费、降低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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