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入新阶段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一年来,各地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入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的新阶段。
2011年,全国约有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约3000多万名农村寄宿制学生免除了住宿费,对中西部约1228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了生活费。全国2800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免除了学杂费,一些省份同时免除了教科书费,惠及2234万名学生。在义务教育实现了“不花钱、有学上”的基础上,把重点转向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化解“择校热”。
一是建立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机制。根据“一省一案”原则,推动各地以省(区、市)为单位确定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截至目前,教育部已分别与27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这一工作形式,有效落实了各级政府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法定职责,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二是全面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扎实推进,中央2009年安排资金80亿元,2010年增加至100亿元。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0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83亿元,2011年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继续组织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0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2011年拟安排30亿元。一系列工程项目的开工实施,消除了一大批沉积多年的校舍安全隐患,大大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欢迎。山西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3年投入170多亿元,实现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全覆盖,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提出的工程建设目标。北京市级财政对远郊区县转移支付42.5亿元,增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实力。天津、湖南、宁夏等制定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标准,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依据。吉林省财政确定投入10亿元资金,支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河南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为3000所农村小学装备体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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