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教育部:由政府承担500多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2007-07-18  SRC-25  郭少峰

字体大小:

资料图片:农村孩子学用电脑 来源:广州日报

  昨天(17日),教育部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农村“普九”债务进行清理和化解,并明确由政府承担,把学校从债务中解脱出来。据教育部此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农村“普九义务教育”债务高达500多亿元。

  债务纠纷曾造成“封堵校门”事件

  上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建议国务院统筹规划“普九”欠债和学校危房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作的报告表明,“普九”债务的形式主要是施工队垫款、银行贷款以及向教师和社会借款等。去年国务院参事任玉岭的调查显示,许多地方发生了债权人堵政府、封校门、赶学生、锁教室、阻止教师上课的情况,甚至殴打校长和教师。仅湖北团凤县就有21所学校被封,长达一个星期之久。

  在通知里教育部表示,希望各地能避免出现因债务纠纷造成“封校门”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现象发生。旧学期刚刚结束,新学年即将开始。教育部在这期间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这样的要求,应该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再有一个时间回旋准备。

  在明确政府承担“普九”债务的同时,教育部也要“坚决制止产生新的债务”。为此,教育部禁止建设豪华型学校,大力提倡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另外教育部也希望各地“制订具体措施”,避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资金被用来偿还债务。

  中小学食堂禁以营利为目的

  教育部为了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行为,甚至具体到了学校的食堂。教育部要求伙食费只能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按照成本收取,学校举办食堂严禁以营利为目的。

  教育部重申了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教科书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代收的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必须据实结算,结余的费用要及时退还学生;严禁通过举办各类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方式变相收费。

  而且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向学生开具合法收据。教育部明确,在收据上注明收费依据、项目及标准;严禁收费不开收据;收费项目、标准及收支情况要及时公示。

  严禁举债发放教师地方津补贴

  国家教育督导团此前的检查发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今年春季实行后,部分省份教师实际收入下降,而且中部地区下降比西部地区更为突出。

  教育部此次也要求,各地要把当地出台的教职工应享受的地方津补贴项目纳入财政统一发放范围,保证教师合理收入。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但是,教育部明确表示,禁止通过向学生收费、举债和挪用公用经费等发放代课人员工资和教师地方津补贴。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梅里雪山"普九"鼓声急:德钦县"两基"攻坚纪实
· 教育部:清理化解“普九”债务 禁建豪华学校
· 我国将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普九"债务化解工作
· 张斌贤:科学解决辍学问题 巩固“普九”成果
· 独龙村的“普九”之路:教育怎样扶持都不过分
· 看新形势下湖南如何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图)
· 要重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 三部门发文: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 推动线上教学开展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 周荣:夯实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