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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行政副职将试行公开选拔
20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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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9月28日电(文华)记者从正在西安交通大学召开的教育部直属高校暨有关高校组织工作研讨会上了解到,教育部近期将在直属高等学校中试行校级行政副职公开选拔制度。这是我国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教育部决定近期在直属高校公开选拔校级行政副职。校级行政副职领导职位如出现空缺,可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补充人选,由学校党委提出公开选拔方案报教育部党组审定。

  公开选拔将扩大选人视野,既可以在本校内部选拔,也可以从校外选拔,还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人员中选拔。

  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教育部在公开选拔的程序上作了严格要求。基本程序为: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提出人选意见、确定拟任人选、任前公示、报批等。经公开选拔任用的校级行政副职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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