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奠基中国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1987 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民办教育步入稳步发展新阶段
原国家教委成人教育司办公室主任 刘文珠
20世纪80年代初,教育部先后举办了业余学校、电视大学和自学考试,为职工和社会青年提供学习机会,在此期间,社会力量办学日渐活跃起来。1987年,国家教委正式颁发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当时我在成人教育司工作,有幸参与了相关调研和文件起草的整个过程。
这一文件的最初酝酿要追溯到1981年。当时我国开始出现一些私人办学的情况,主管成人教育的副部长臧伯平想搞一个调查,就带着研究室和计划室各一人,还有在成人教育司职工教育处工作的我,以及他的秘书,一行几人去江苏、浙江和上海进行调研。
我们在浙江发现有一所钱江大学,学生质量、教学要求和教师都不算太差,但有两个问题:一是学历谁来承认;二是教师都是民主党派人士,年纪偏大,而且是没有报酬的义务教学,那么后续的教师力量如何保障。回来以后我们就此写了调研报告。
1981年以后又连续发生了几件事情,使得文件的出台变得更为迫切。第一件事是某省出现了一所刊授大学,就是用报刊的形式来授课,学校没有门槛,谁都可以报名,结果一下子招了50万人。每个人入学要交报名费、证章费和学生证费,约2元左右。因为我之前接触过这类问题,所以又派我和另一位同志一起去作调查。我们到太原后了解到很多情况,比如这个学校一本刊物收1元钱,那么50万人就要收50万元,再加上不同专业的教材费用,涉及的经济利益非常大。许多人不了解真实情况,背着背包前去报到,想要住宿、上学,可根本没有地方。
第二件事就是1984年到1985年期间,在北京开办了一所社会大学,设8个系、若干个专业,《人民日报》还为此在头版发了消息。实际上,这个学校完全是“三无”学校,无校舍、无教师、无教材,8个系都在空中飘着,若干个专业更是没影的事。比方说,美术系的教室是借用的一个中学教室,大家都知道教静物写生应有一定的光线、布景要求,而中学教室不具备这些条件,根本无法完成既定的教学要求。
除此之外,湖南等地也出现了一些类似的学校,规模也比较大。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之前10年我国的高等学校断档,大学生成了香饽饽,很多老百姓迫切地想要让孩子上大学。
一方面老百姓有上学需求,另一方面一些社会人士热心办学,当然也有一些人把办学看作是牟利的机会,所以类似的学校不断出现。加上那时经济发展程度不高,投资办学的人很少,所以这类学校大都不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
针对这些情况,当时国家教委的意见是可以办,但最后必须通过自学考试进行认证。这其实只是权宜之计,要真正解决问题,还是要制定相关文件,对社会力量办学进行规范管理。
于是,1983年至1984年间,中宣部和教育部共同组成了调查组,对社会力量办学进行专题调研。我参与了这次调研,在一两个月的时间内,我们主要对北京的一些社会力量办学情况进行了调查。后来,调查组就起草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
当时恰逢教育部进行机构调整,原来的成人教育司分成高等教育三司和成人教育司,文件又经过高等教育三司重新修订,最后于1987年7月8日,国家教委正式颁发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文件号是[87]教高三字014号,其中对社会力量办学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相关的办学要求,等等。从那以后,社会力量办学就被纳入了国家正规管理体系,我国的民办教育进入稳步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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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系向社会力量开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办教育从无到有,异军突起。1987年,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对社会力量办学作了界定,并明确指出:“社会力量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办学的补充。”同年,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还联合颁发了《社会力量办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标志着民办学校被纳入国家正规管理体系,民办学校稳步发展。
据1989年有关资料统计,仅京、津、沪等十几个城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民办学校已有2000多所,在校学生达300多万人,初步形成了多类型、多层次、多学科的民办教育体系。本报记者 刘琴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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