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回族地区普通教育
来源:全国第十一次回族史讨论会暨全国回族学会成立大会论文集
目前,整个教育体制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并已到了攻坚阶段,其中民族教育又是整个教育改革的硬仗。如何在教育体制改革中,注意各个地区和各个民族的特点,建立起一个既适合我国国情又具有民族特色,有利于加快民族教育发展和各民族人口素质提高的民族教育体系,这是教育体制改革中应重视研究和解决好的问题。本文就回族地区面向21世纪的普通教育提出一些个人的浅见,供有关从事民族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参考。
一、回族地区普通教育的历史及现状
云南有回族57万余人,其中曲靖市为11.9万人,分别占全市总人口和少数民族人口的2.1%和26.2%。
曲靖乃至全省回族地区的教育均始于元代。首任云南平章政事赛典赤十分重视教育,他除了在回族地区广建清真寺,号召广大穆斯林同胞学习伊斯兰文化外,还鼓励各族子弟学习以儒学为核心的汉族文化,延至明、清两代,回回人不但读儒之风甚浓,而且与其他各少数民族子弟一样,均系统地学习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不少人还因此获得功名。但自元代以来直至新中国建立前,(除民国时期个别地区有少量独立的初级教育外)回族地区的教育大多由民间在清真寺内开办,并以学阿文为主,故这一时期回族地区的教育多属经堂教育的性质。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民族地区的教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策。各级政府投资在回族地区建立了各级各类学校,建国后不到5年,回族地区的普通教育便脱离经堂教育而成为整个国民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改革开放近20年来,民族教育更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其中回族地区的教育更为空前。仅曲靖市而言,目前,全市214所民族完小中,回族聚居的村(办)就达42所,占19.6%;313所初级小学中回族自然村为79所,占19.95%;307所半寄宿制小学中,回族自然村有61所,占19.9%。1979年仅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就建有回族小学47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还投资两千多万元在全市十一个回族聚居的乡(镇)建立了普通中学,投资600多万元建立了市属民族完中和民族职业中学,开办民族大专班2个,民族中师班8个。上述校班回族学生分别占各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均在25%~372%之间,全市52029名中、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中,回族学生为15 297名,占29.4%。人学率、巩固率、升学率分别比1985年上升了9%、7%和4%,而且多数回族学生都享有每月人均10元的生活补助。回族每万人大专文化程度的比例由万分之四十一增至百分之六十九。现全市有回族干部2 272人,占少数民族干部的36.4%,超过回族人口占少数民族人口的十一个百分点,回族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对科学技术掌握运用的程度都高于全市其他各少数民族,经济也较全市其他各少数民族发达。
纵向比较,我市乃至全省回族地区的普通教育发展是惊人的,成绩也是巨大的,但横向看尤其与一些发达地区和较先进的民族相比,目前仍然还存在不少的差距和问题,如教育结构和人才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小学在校生巩固率下降,辍学人数增多,进人初高中层次的人员比例低,由高中升人大学的更是廖廖无几,且人才流失严重。近10年来,全市本民族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的不到10%,有的回族村从未培养出一个大学生。全市回族人口的文盲、半文盲比重大,占46.4%,劳动力人口的文盲率占39.6%,人才数量少,素质低,人均受教育程度不到5年。在一部分回族地区,由于受金钱的诱惑,忽视教育、轻视人才、轻视知识的现象较为突出,小学阶段失学回家务农、经商者比较普遍。这种与历史上回族的传统农业和传统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相联系和相适应的文化构成,显然与发展和竟争激烈的ZI世纪是极不相适应的。所以如何抓好回族地区的普通教育,加快回族地区的人才培养和整个回回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使之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任务,十分艰巨。
二、充分认识普通教育对提高回族劳动者素质的作用
普通教育既是国民教育的基础,又是衡量一个民族受教育程度的基本标志。普通教育担负着普及义务教育的历史任务,其目的是为培养各类合格人才打基础,这种基础性特点不仅表现在对人的文化知识水平增长的作用上,还表现在对人的道德品质养成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作用上。同时普通教育还具有间接性和迟效性特点,也就是说,如果把教育作为产业,那么普通教育的产品还只是半成品,这种半成品还不能直接投入市场;其迟效性是指它对经济建设发挥的作用需要较长的周期。另外普通教育还具有多效性和长效性等特点,多效性体现在它能为各级各类专业教育提供既广又多的生源;长效性则不仅表现在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与积累上,还表现在学生良好的品德和生活学习习惯的养成等诸多方面。从以上普通教育的特性可以看出,基础教育不仅对一个人一生的成长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而且还直接影响着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纵观世界各民族的发展史可以清楚的看出,凡是经济发达的民族,无一不是教育和文化发达以及劳动者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民族。匠之必然是教育和文化科学技术落后的民族。在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后,各方面的竞争将十分激烈,而竟争的实质主要又是人才的竟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基础教育、重视受教育者素质的提高,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提高科技水平,普及科技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鼓励创造发明。”我们要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江总书记的指示,充分认识教育对提高各民族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和在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提高综合国力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和搞好基础教育,大力发展民族教育,逐步扫除青壮年劳动力文盲,提高各民族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为社会培养和输送更多的建设人才和接班人,逐步消除各民族之间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努力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差距,使自己的民族在国与国、民族与民族的竞争中始终走在历史的前列,在创造人类文明的伟大实践中再创回回民族光辉灿烂的历史。
三、面对新世纪发展回族地区教育的意见建议
回族地区的教育既有普遍规律的共性方面,又有其特殊规律的个性方面,如何在遵循教育自身规律和共性的同时,兼顾各民族特性抓好回族地区的基础教育,现提出如下思考建议:
1.建立起门类齐全的回族基础教育体制。
计划经济下单一僵化的应试教育巳经严重地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要满足21世纪经济高速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对回族地区而言,必须建立起以普通教育为主和包括职业教育、成人素质教育以及经堂教育为补充的门类齐全的具有回族特色的基础教育体系。
(1)普通教育要立足抓好“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这一中心,加大工作力度。目前回族地区的“普六”虽已勉强验收,但档次较低,完成“普九”资金缺口较大,任务很重,扫盲工作统计上报数与实际完成数相差甚远。因此在实施“两基”目标规划时,要从回族地区上述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增强人们依法治教意识和发展民族教育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在继续抓好“普六”工作巩固的同时,创造条件,力争到20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少年文盲。
(2)职业教育要通过认真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增加投人,增强职业教育效果。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确定合理的规模专业与层次结构,发挥农业、科技、教育部门“三结合”的整体效应,采用重实践辅以相应理论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的教育方法,扎实有效和大面积地提高回族地区农村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造就大量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帮助他们实现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目标。
(3)成人素质教育要认真按照《教育法》关于“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的规定,着眼于受教育群体的社会长远要求,积极为每一位受教育者身心和谐发展创造和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内在和外在的各种条件和机会。要通过解决好思想认识,开办农村文化夜校、文明村民学校,建立适应素质教育的健康运行机制,培养致力于素质教育的教师队伍,改革素质教育的教学、课程、教材等措施和途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所有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审美和劳动技能素质等,都得到提高并达到一定的水平要求,使更多的各民族劳动者能成为新世纪四个现代化建设的人才。
(4)经堂教育应成为提高广大穆斯林同胞的文化素质、学习农村实用技术的补充学校和加强本民族优秀的道德和伦理精神教育的重要场所。近年来,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回族地方的清真寺已全部得到了恢复,经堂教育已呈日趋发展之势,这对延续回族文化,培养伊斯兰文化传人和宗教管理人才以及对广大穆斯林进行本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等都发挥了普通教育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鉴于此,各级党政领导教育部门和各地伊协应统一思想认识并正确评价经堂教育在回族地区基础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引导经堂教育沿着有益于回族地区经济、文化和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轨道发展。要通过改革克服目前经堂教育的经师经生素质差、教育形式单调、教育质量不高、经堂教育普遍处于自发状态的状况。引导经堂教育的执教人员坚持从未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青少年中招收学员,拒收在校学生和适龄儿童弃学念经的原则;引导广大回民群众坚持以普通教育为主,经堂教育为辅,把尽可能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投向普通教育并在搞好普通教育的前提下开展好经堂教育的原则;以及引导经堂教育的执教人员发扬云南回族经堂教育“中阿并授”、“自养自传”的原则等。在传授伊斯兰道德礼仪等优秀文化的同时,向广大穆斯林讲授汉文化、中国历史以及现代科学技术,把广大穆斯林培养教育成为社会适应性强、生存技能高,并能正确区分廉耻荣辱、美丑善恶、高尚鄙俗,以及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伸张正义、反对邪恶、洁身淑世、行己有耻、成己成物、和谐人际、反对侵略、保家爱国的优秀民族群体。
2.建立起具有回族特点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回族地区的基础教育要坚持走以国办为主,并鼓励和提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多种方式在回族地区办学的模式,与此相适应的回族地区普通教育的投资体制也应以国家投资为主,辅之以多渠道筹措教育基金的体制,回族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成为筹措基础教育经费的直接责任者,并按《教育法》规定的国家财政教育投资比例,尽快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将各级民族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以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同时将现行的教育费附加政策改为开征社会教育税,列为地方税种,以保障和稳定基础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再加上学杂费、勤工俭学以及校办产业的收人,群众集资、捐资助学等项收人,逐步壮大和完善回族地区乃至整个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在回族聚居的学校应尽量选拔素质高、懂教育的干部担任学校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回族地区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建立起以校长为中心的行政运行机制和党组织的督导检查的监督机制。在当地党团委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党团委的双重领导下(以当地党团委为主),健全学校的党团组织,加强基层学校党团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注重在学校职工中发展党团员,在回族地区既要注意在回族教师中发展党员.启发回族教师为发展本民族的教育做出积极的贡献,又要充分发挥其他民族的党团员在教学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增强学校党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保证教育改革的顺利实施和有关教育法规在回族地区全面有效的贯彻执行。
3.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学校管理,通过抓管理促发展,促效益。
伴随着市场经济建立而引人的竞争机制巳经在应用行业、部门发挥了较好的综合效应。实践证明这一激励机制同样适用于教育部门,因此在回族地区学校的管理体制中引人竞争机制,这既是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加快回族地区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回族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如何在学校管理体制中引人竞争机制,主要应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实行党支部保证监督、责权利统一、目标任务明确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坚持向党支部以及教师代表会议汇报和报告工作,支部和教师代表会议应对校长的工作不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使学校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二是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度。通过优化组合和双向选择充分调动教职工搞好回族地区教育的积极性。既注重在职教师的培训,又注意搞好人才引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改变回族地区教师适不适应教学均由学校一包到底的做法,保证学校随时充满生机活力;三是实行对学校教育投资经济效益进行定期审议评估的制度。以评导向,以评促进,以提高回族地区学生质量为前提,尽可能地提高教学质量,降低教育成本,提高教学效益;四是认真坚持公平竟争的原则。回族地区教育发展极不平衡,但不能以此人为地划分重点学校和一般学校,尖子班和差生班,以及重视前者或忽视后者的倾向,而应通过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使所有回族地区的受教育者都有平等竟争和平等地得到良好教育的权利,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和学习氛围。
4.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回族地区教育扶贫的力度。
建国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回族地区乃至整个民族地区的教育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历史、自然、地理等的原因,回族地区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极不相适应,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教育扶贫作为帮助回族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制定好发展规则,落实好配套资金,加强回族地区教育扶贫的项目管理,努力改善回族地区的办学条件,配齐配强回族地区的教师队伍,强化教学管理,实行分类指导,给予政策、资金等各方面的优惠倾斜,使回族地区乃至整个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有一个大的突破和发展,使各民族都能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素质和崭新的精神风貌迈向21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