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陕西回族 回族教育 教育现状 教育发展
来源:《工作通讯》1997.8
回族教育,曾伴随着回族的形成和发展,经历过漫长、艰辛的历程。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回族教育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与关怀,已作为少数民族教育被纳入国家教育体系,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在教育体制改革发展中,优先、重点保证民族教育,有力地促进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回族教育随之取得了新的历史性进步。全国范围内如此,陕西情况也不例外。本文拟就陕西回族教育的发展现状,谈几点个人拙见,不妥之处,谨请指正。
一,抓好基础教育和加强民族高中与中等专业技术、职业教育,是现阶段回族教育发展中必须坚持的方向,也是振兴陕西回族的根本大计。
陕西是一个多民族杂散居省份,回族人口近14万,分别占全省总人口3300万的0.4%,少数民族人口占16万的85%。发展民族教育,已是新时期陕西各级党委、政府甚远重视和全省广大回族人民所共同关心的问题。近年,陕西在发展民族教育方面,针对回族教育发展相对落后问题,采取逐年下拨民族教育补助款,帮助民族中、小学校改进教学设备、提高教学水平,在升学考试中对少数民族考生下延录取分数线等一系列积级措施,大力扶持发展全省民族教育,使回族教育发展规模与速度有明显的提高。1980年以来,各地以收托回族儿童为主的民族幼儿园、托儿所已发展15所,近年又有增加,使回族幼教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全省回族学生较集中的小学已发展有62所,各地回族小学生的人学率、巩固率及升学率均达到或超过90%以上,基本实现了小学教育的普及。全省普通中学的少数民族在校学生人数每年保持约7000人左右,占在小学生总数153万多人的0.5%。其中,在回族学生较集中的15所普通中学(含1所回民中学)及4个以回族学生为主的民族高中、职业)班的回族学生已达3000多人,总体上回族学生接受中等普通教育的人数比例比过去有所增长。全省包括回族在内的少数民族学生考人大专院校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也逐年增多,已由1980年的60名增加到近年200至270多名,增加近4倍。这是陕西民族教育事业在改革开放18年来所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就,也是回族教育发展的可喜进步。
但因为历史和现实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发展中的陕西回族教育,至今仍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和尚待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回族基础教育相对薄弱,中、小学回族学生占本民族人口的比例,不仅仍低于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而且严重存在失学和中途辍学问题。这种现象在各地城乡回族聚居地方和一些民族中、小学校表现得尤为突出。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回族学生较集中的中学,包括1所回民中学的高中班,因教学质量差,每年毕业学生考人大学的廖寥无几,甚至几年考不上一个,终因生源无济,不得不停办高中。再就是回族中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为数不多,且升中有降,平均每年高考录取的回族学生尚占不到少数民族录取学生的一半。例如;1989年高考时,西安市被录取少数民族学生75人,其中回族学生25人,而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一半的回族聚居地莲湖区被录取回族学生仅有6人。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回族教育的发展,与全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形成很大的反差,也与回族的发展需要很不相适应。
制约、影响当前回族教育发展的原因虽说是多方面的,但从上述问题看,主要还是陕西地方教育工作部门对回族教育发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还没有完全做到把民族教育放在优先、重点的地位,因而在对待上往往“一刀切”,容易忽视民族教育的重要注、特殊性。因为发展回族教育,不仅仅是回族本身发展的需要,而是整个国家、民族发展的需要。回族教育发展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全民族文化、经济的共同繁荣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稳定发展。这就要求各级地方教育工作部门,必须确立回族教育在整个教育工作中的地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从解决当前陕西回族基础教育差、民族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多方面实用型人才的实际问题着手,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加强民族高中及民族职业技术教育,作为发展回族教育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好。同时,要根据全省回族经济和文化教育发展的现状,重强调整、制订出科学的、适合民族特点的回族教育发展长远规划,以确保今后回族教育发展相对落后的状况,才能够逐步地加以改变。
二,国家、社会及个人,全方位、多渠道为发展民族教育、培养回族人才创造条件。
当前,陕西回族经济与文化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有一大批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专业管理技术的重用型人才与之相适应。而回族教育水平的落后及缺乏必要的人才,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制约着民族的发展。因此,培养各类人才,适应民族的发展,已是现阶段陕西回族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解决这一问题,不但要坚持以国家办学为主,大力发展民族教育,还应发挥社会办学的积极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支持与帮助发展民族教育,使之多出人才、出好人才。近年,陕西回族社会助学热潮在各地兴起,已有不少回族实业家、社会有识之士在助学习过方面率先做出了榜样。他们先后捐资开办了民族幼儿回、民族幼儿艺术中师班、穆斯林高考学生强化班、阿拉伯语言文化专修班、穆斯林文化进修大学,并相继投资设立“骏马”奖学基金、民族教育奖学金和穆斯林学生扶贫奖学金,全力支持发展民族教有、加快回族人才培养,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但从满足目前民族发展需求来说,还远远不够。尚需要有更多的社会企业、团体及个人来广泛多于支持助教活动,促使我省回族社会助学再现高潮,进一步向多样化、规模化发展,更好地为促进民族繁育发展、培养回族急需人才发挥作用。
回族历来有重视教有、重视学习文化知识的优良民族传统,在陕西回族不同发展历史时期,已有很多回族文化人、回族社会贤达尽已所能资助教育,或设义学、或开学堂、或办学校,为回族文化教育的发做出了可贵的贡献。我们应当继承、发扬这种民族的优良传统,为新时期民族教育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改革开放18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陕西城乡回族经济与群众的生活水平都普遍得到发展和提高,回族中的重教意识日益增强,对下一代的教育培养较之过去更加重视。可以说,现阶段回族社会助学巳具备有一定的社会基础、经济基础和群众基础。需要加以正确的组织、引导,有更多的人支持、参予,回族社会助学就更能显示出其活力与作用。为此,提出以下几点不成熟的想法和建议,供作参考。
1.用动员社会个人集资或企业人股的办法,成立全省回族民间社会助教团体“陕西民族教育基金会”。可采取自力更生、民办公助的方式,创办一至二所成名为“陕西民族职业培训中心”、成名为“陕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的民办回族职业、技术学校,定期有偿地举办商贸、劳务、运输、轻工、食品、烹饪、幼教等各种短期职业培训班,也可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挂钩设置经济管理、民族工艺、财会、计算机应用等短线专业课学习。争取做到学以致用,不断为回族经济发展提供留得住、用得上的各种实用型人才,也给我省城乡回族青年开辟一条成才的捷径。
2.由回族经济发展中的优势行业如饮食、肉食品等行业,发起成立同业工会组织“陕西清真饮食业联合会”、“陕西回族肉食业联合会”。可利用会员费或收取教育费建立各自的“民族教育奖学金”、“民族扶贫奖学金”,用于资助学习好、生活困难的回族在校生和帮助贫困地区回族失学儿童、辍学青少年回校学习。这种以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和作用的办法帮教助学,也是一条可以实践的新路子。
3.动员有经济力量和经济能力的企业与个人,在自愿的情况下,也可以主动联系我省地处偏远贫困山区的回族乡、村及乡办、村办中、小学,采取包一、两名失学儿童的学费,帮一两名在校学习有困难的贫困学生,使他们重返校园安心学习,不致失学或中这辍学,能够与所有同龄回族学生一样享有受教育的正当权力。
面对目前陕西回族教育发展的现状,我们每个人都有资任和义务,为发展民族教育、开展社会办学作出自己的努力。任何放弃责任、依赖国家、满足现状、不求发展的思想都是错误的。从整个民族发展来说,也是不可取的。只有国家、社会及个人合力为发民族教育、培养回族人才创造有利的条件,才能加快回族的发展,促使民族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三,要继承和发展中国伊斯兰文化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民族、宗教事业服务。
在我国回族历史上,伊斯兰文化与华夏文化、特别是汉文化的相互交流与融会贯通,对回族及其文化教育的形成、发展产生过历史的深刻影响。伊斯兰文化教育,不仅促进了伊斯兰教在回族中的传播,延续和发展,而且在回族传统文化教育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具有一定的民族属性和特点,随着历史的发展,在社会主义现阶段,伊斯兰文化教育已经作为我国穆斯林宗教教育,主要由国家和地方的伊斯兰教宗教团体、宗教学校及有条件的清真寺加以实施,与民族教育有所区别。但其在我国回族及其他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文化生活中,却有着显而易见的社会地位和影响,而且与回族文化教育的关系也是至为密切的。因此,继承学习和发扬光大伊斯兰文化,适合于现阶段回族中不同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发展回族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既有利于办好我国宗教教育,同样也有利于全民族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
陕西是伊斯兰教早期传入我国的主要地区和中国伊斯兰教经堂教育的创始兴起之地,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延安陕甘宁边区政府所在地,有着深厚的伊斯兰文化积淀与丰富的民族教育和宗教教育办学传统,从公元十六世纪陕西回族先贤胡登洲创办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国伊斯兰经堂教育到近现代陕西伊斯兰文化人海鸣鸾、冯瑞生、王明德诸先辈们开办的民族初等新式教育学校安康回民义学、西安精一回民小学、私立西安伊斯兰小学等,以及在中国共产党和陕甘宁边区政府领导下创办的划时代崭新的民族教育学校定边伊斯兰公学、延安民族学院。解放后,陕西各地发展民族教育成立的回民中、小学校等,曾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培育出大批优秀的回族知识分子和众多穆斯林学者,他们对于中国伊斯兰文化事业的发展、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及党的民族、宗教工作,都做出过卓著的贡献。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历史新时期,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以及国家对外文化友好交往活动的开展,已为陕西的伊斯兰文化教育发展,开辟了新的广阔天地、全省各地回族学习阿拉伯语言文化和伊斯兰教宗教文化知识的人愈来愈多,其中不乏学有所成的优秀学子,有进人中国伊斯兰教最高学府北京伊斯兰教经学院深造的,有考人北京、上海外国语学院攻读阿拉伯语言专业的,也有出国到一些阿拉伯国家留学、做外事翻译工作的。为支持发展伊斯兰文化教育,回族中一些热心的穆斯林有识之土,或出资与普通高校联合开办阿拉伯语言文化专修班;或捐助地方及清真寺开办伊斯兰小学、伊斯兰文化学校,或支持创办伊斯兰文化研究会,在发展陕西回族伊斯兰文化教育与伊斯兰文化研究方面,做出了难能可贵的社会奉献。
目前,我省的回族伊斯兰文化教育尚处于恢复发展阶段,具有一定的群众性和自发性,而缺乏相应的组织位和规范住。因而,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值得研究改进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各地一些有条件进行伊斯兰宗教职业教育的清真寺满拉学习班,因招收的学员年龄和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教学形式与内容不尽统一,影响到宗教教育的教学质量和学员的文化素质向高层次发展。可以考虑,在全省目前尚无正规的伊斯兰宗教院校的情况下,由我省伊斯兰宗教团体——一省伊斯兰教协会从全省清真寺学习班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参照外省(区)伊斯兰宗教院校的教学计划,研究制定出校统一、规范的教学内容安排和学员资格审查规定。例如规定:县以下(县、乡、村)清真寺满拉学习班的教学内容,确定设小学阿拉伯语、基本宗教经典及民族、宗教常识等课程。招收的学员须具备普通教育小学毕业文化水平,使满拉结业均达到中、阿文化教育小学程度,能够与普通教育与宗教教育的中学阶段学习接轨;县以上(地、市)清真寺宗教职业培训班的教学安排。须以中等宗教教育为主(亦可附设小学部,招收学员须小学毕业),开设中学阿拉伯语和有关必修宗教经典、以及民族、宗教历史知识、文学、翻译等课程。招收学员要求有中、阿文化小学毕业程度,最好具有普通教育初中水平,使海里凡结业能够达到中、阿文化教育的中等程度。具备宗教职业的工作能力和达到进入高等教育外国语学院、伊斯兰教经学院进修学习的要求。另外,省伊协还可因此成立、下属宗教教育部,定期举办各类满拉资格培训班,对各清真寺培养的海里凡予以审查认证,统一颁发中、小学宗教教育学历结业证书,并负责向高等宗教院校推荐、输送学员,以保证全省伊斯兰宗教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推动陕西宗教教育向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二是因受目前普通教育制院校均末开设阿拉伯语言教学的局限,各地一些有志于学习阿语,从事涉外工作的回族青年,只有进寺学习和依靠自学。这种状况的存在,已很不适应当前回族学习阿拉伯语言文化的愿望和发展回族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应考虑建议我省主管教育工作部门,在全省各地回族学生集中的中、小学校,包括回中、回小的外语课课程安排上,增设一门阿拉伯语言选修课。阿语学习今后可作为初、中等普通教育(民族教育)课与之同步进行,从而使我省的民族学校具有“民族”特色,以保证回族学生得到全面培养与发展。
总之,在社会主义历史新时期,陕西回族教育包括伊斯兰文化教育的发展,都有显著的进步。同时,教育发展中地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提出问题、研究对策,是为了促进陕西回族教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而献计献策,这也是本文不揣冒昧提几点拙见与会探讨的目的之所在。我们相信,只要坚持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依靠群众对社会助教办学的广泛支持,陕西回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必将会取得更大的成就。陕西回族的振兴,是大有希望的。